执业药师

重磅!药店要按照经营范围,提供对应的执业药师证件!

2026-02-07 16:44:06

近日,江苏连云港赣榆区官方发布《药品经营提醒书》,明确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按照经营范围提供对应的执业药师证件,也就是说,药店经营同时经营中药和西药,需要同时有中药和西药执业药师。

重点内容如下:

一、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按照经营范围提供对应的执业药师证件,即经营西药的,要提供西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经营中药饮片的(有中药柜药斗),要提供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材料中药店的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岗位职责不能由他人代为履职,同时要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三、药品要分区陈列,如有阴凉贮存药品,应存放在20℃以下阴凉柜,处方药品要单独陈列,且不能开架销售,不能让顾客直接取到处方药品;

四、不设置仓库的,应划分待验区、退货区、不合格区。药品不能直接放在地上,不合格区、待检区要在相应区域内有容器或柜台,不能做形式上的区划、应付;

五、药店面积要严格按照城区80㎡、乡镇60㎡的使用面积设置,每超过60㎡应至少增加1名药师;

 

原文链接:药品经营提醒书

 

此前,已有多地发消息:执业药师不能跨专业审方、卖药了,中西药执业药师要各审各方。

01

有同学爆料,收到关于药店中西药审方改革的小道消息:目前默认中药执业药师可以审西药方的做法要整改了,以后大的趋势是各审各的处方,有中西药经营范围的,中西药审方员应该都有,或者中西药审方员分设或者同一人兼任,兼任的应该兼具中西药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02

某药店经营企业群向各大药房药店下发工作提示通知:目前发现我县驻店执业药师是中药师,审签西药处方并进行销售,没有法律依据,请各药店进行自查,要求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查处。

 

03

成都营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发布通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定点零售药店时发现个别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未在岗、人岗不符(中药执业药师不具备西药执业资格)、违规售药"等问题,请各定点零售药店按照2025年10月15日医保培训会要求,及时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2025年执业药师配备过渡期已经结束,未来或将严格实施「中药师在岗审中药,西药师在岗审西药,双证药师在岗审中西药」。

相信不少学员目前都只有中药或西药其中的一个证书,往后对于执业药师在岗的要求也会越来越规范。所以!尽早拿下执业药师双证,才是理想的。

双证执业药师是政策,也是形势。双证执业药师迎合了企业的需求,也符合官方政策的变化趋势,无论是薪资待遇,还是行业内的个人竞争力,都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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