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中药师证与中药师证:中医诊所如何区分与选择?
一位医药行业人员在筹备开办个体中医诊所的过程中,对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资质提出了疑问。具体而言,他咨询到关于中药执业药师证与中药师证在中医诊所使用的差异。这一话题不仅触及了中医药领域的专业规范,也揭示了医疗体系中不同执业资格证书的细微差别及其背后的政策考量。医政司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并明确了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中关于中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的具体要求,这为我们深入理解执业药师与中药师在中医诊所中的角色定位提供了重要参考。
关于中医诊所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资质问题
主要内容:我是一名中医执业医师,准备开办个体中医诊所,希望能够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但咨询卫生部门了解到盖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的中药执业药师证不能在中医诊所使用,只能在药店等地方使用,而盖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章的中药师证才能在中医诊所使用。想咨询一下两个药师证有什么区别?
医政司答复:我局高度重视中医执业医师开办个体中医诊所相关工作。即将印发的中医诊所等基本标准中要求,中医诊所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至少需要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医疗、预防、康复、保健以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颁发,使用范围一般在医疗机构。执业药师是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使用范围包括药监部门管理的社会药店、医药公司等。
文章来源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