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注册会计师协会通知: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调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情况调查的函》,为配合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情况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 年 7 月 5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 年第 22 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自 2024 年 8 月 11 日起施行。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并了解《办法》的适用范围、重要商品和服务及价格指数的内涵、价格指数行为规范等。
二、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对照《办法》开展自查,如有编制和对外发布过符合要求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请填写《价格指数摸底调查表》(见附件 1),加盖机构印章后在2024 年 8 月 8 日前反馈至协会邮箱。逾期未反馈,视同未编制过相关价格指数。填报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系电话:63957223
邮箱:ynicpa0871@163.com
附件:1.价格指数摸底调查表
2.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 年 8 月 6 日
我们坚信,通过本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调查”的深入开展,不仅能够为云南省乃至全国的经济运行提供更为详实、准确的价格信息,也将进一步彰显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在此,云南注册会计师协会也诚挚邀请广大会员积极参与,贡献您的专业智慧与力量,共同推动调查工作的圆满完成。让我们携手并进,为构建更加科学、合理、透明的市场价格体系贡献力量,助力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敬请各位会员及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后续通知,及时响应,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