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政局执业行为自查通知,关注注册会计胜任力风险
一、自查内容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应全面统计本所注册会计师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出具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0份(不包括为同一企业集团内多家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超过100份的情形),填写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数量统计表,并重点自查以下内容:退休返聘注册会计师(已办理退休手续)执业情况;不属于退休返聘但年龄超过70周岁的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在业务承接、人员委派、利润分配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是否承接承做了与自身规模、执业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业务,形成自查报告。
二、自查要求
(一)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要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行为整治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二)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分所负责人应当对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自查报告和统计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分所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及时、完整报送自查材料的,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三)请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将自查报告和统计表电子版及已签章纸质扫描件,于2024年7月15日前发送至czjmadi@tj.gov.cn电子邮箱。邮件名称注明“××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
附件:1.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数量统计表
2.XX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超出胜任能力执业行为自查报告(模板)
(附件见天津市财政局官网)
(联系电话:23205715)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0日
综上所述,天津财政局此次发布的执业行为自查通知,以其对注册会计胜任力风险的深刻关注,展现了政府对行业规范化发展的高度重视。通过自查与评估,不仅能够促进注册会计师个人及事务所的自我提升,还能够增强公众对整个行业的信任与认可。作为财经领域的重要一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繁荣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我们期待,在天津财政局的引领下,注册会计师行业能够不断迈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