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新疆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公告

2026-06-29 15:56:33

新疆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公告已正式发布,明确了报名与考试的各项安排。优路教育提醒本次报名窗口期较短,时间为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20:00,仅开放4天,考试定于9月12日举行。考生需注意,报名实行手机短信验证注册,且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请新疆户籍、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符合条件的在疆高校在校生提前准备好白底证件照,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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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2026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 将于 9 月 12 日举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 2026 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 号) 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 (试行)》(新教规〔2022〕4 号) 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 (笔试) 时间

2026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 日程安排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并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 加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 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或持有疆内有效期内 居住证 (不含临时居住证、暂住证); 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 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 陆通行证的在自治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疆内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二) 符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具体按照《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修订) 的通知》 要求执行。

(三)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 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 师函〔2020〕5 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 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 和《关 于做好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 革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3〕369 号) 精神,符合免试 认定条件的 2024 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经学校组织教育教 学能力考核合格,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一致的教 师资格,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面试)。也 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 资格。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 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 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 罪行为及散布 “双泛” 思想、民族分裂主义言论的;有《未成 年人保护法》规定不适宜从教行为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 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最高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 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参 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考试成绩作废,3 年 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并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 加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 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或持有疆内有效期内 居住证 (不含临时居住证、暂住证); 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 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 陆通行证的在自治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疆内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二) 符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具体按照《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修订) 的通知》 要求执行。

(三)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 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 师函〔2020〕5 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 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 和《关 于做好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 革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3〕369 号) 精神,符合免试 认定条件的 2024 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经学校组织教育教 学能力考核合格,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一致的教 师资格,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面试)。也 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 资格。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 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 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 罪行为及散布 “双泛” 思想、民族分裂主义言论的;有《未成 年人保护法》规定不适宜从教行为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 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最高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 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参 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考试成绩作废,3 年 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工作相关要求

(一) 网上报名

1.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7 月 3 日 10:00-7 月 6 日 20:00

审核截止时间:7 月 7 日 20:00

缴费截止时间:7 月 8 日 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9 月 7 日 - 9 月 12 日

考试日期:9 月 12 日

笔试成绩公布日期:11 月 6 日

2. 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网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公 布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政策文件、报名流程、考试标准、 考试大纲及相关要求,请考生及时查看并熟知。报名时间截 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报名流程为:①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 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②网上审核 →审核通过→③自助缴费→缴费成功→报名成功。

3. 报名注册。本次报名注册须核验考生本人手机号,每 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报名成功后,该号码将用于接收考 试相关信息,建议考生考试结束前不停机、不换号。

4. 报名审核。笔试报名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网上 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相关部门将及时完成考生填报信息规 范性审核 (规范性审核仅对考生应填报项目是否齐全、电子 照片信息是否符合要求、户籍信息、学历信息等是否符合报 考条件进行审核)。报名时,考生须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 上报名系统 “笔试报名信息” 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未通过原因再次对照是否符合 报名条件,针对报名信息误填、电子照片信息不规范等情况,考生须及时修改正确信息,并再次按照报名流程重新提交信 息等待审核,超过审核期限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放弃报 名。审核通过后,考生的报名信息将无法更改。

5. 照片格式。本人近 6 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 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 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格式为 jpg/jpeg, 不大于 200kb ( 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像处理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后 上传)。孪生兄弟、孪生姊妹同时报考的,不得使用同一张 照片。

 

(二) 考区选择。

根据自治区和兵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安排,2026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 17 个考区,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户籍或居住证在 新疆 (含兵团) 有效期内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地、 居住证所在地报考,高校在校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 在地报考。

考生应按照报名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审慎选择 笔试科目及考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报考信 息。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 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 缴纳考试费。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 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笔试 考试费标准为 55 元 / 人・科次。考生应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网系统提示及时完成报名缴费,逾期 (7 月 8 日 24 时前) 未完成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 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四、其他事宜

(一) 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考生须认真核实本人户 籍 (居住证)、学历等基本信息是否符合我区报考条件,不 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不得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请务必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考区、报考 学段及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对本人报 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 信息取得报名资格、或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考生无法 参加考试、成绩无效或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 人承担。禁止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替代考生报名。

(二) 报名期间如遇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报名资格审核技术咨询电话号码:15735024662

报名网站系统问题咨询电话号码:010-82345677

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相关政策咨询及举报电话 (附后)

以上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开通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 外)。

(三) 笔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 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四) 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 “密码 保护问题” 自助重置密码。

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 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 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 号码。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 服电话号码 (010-82345677) 进行密码重置。

(五) 残疾人参加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 需 要提供合理便利的,须在报名工作结束 5 个工作日内 (7 月 15 日 20:00 前), 与报名点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按要 求提交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相关材料。经当地残疾人联合会、 卫健委和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为考生在参加 考试时提供相应的合理便利。

(六) 笔试成绩查询。11 月 6 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网 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 院发布的公告,按要求提交复核申请。

本公告内容,仅限本次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 期间适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6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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